姜宁点了点头,诚恳地说:“这件事我确实清楚。李春花打破了十八个碗,你按五毛钱一个要求赔偿,至于那豁口的十六个,她不愿带走,你按四毛五一个算的赔偿,对吧?”
老板一听,连忙附和:“对对对,就是这样!大家伙都听见了,我可没敲诈她。”
姜宁的话与老板的描述完全吻合,且两人事先并未串通,这足以证明老板所言非虚。
围观的人群开始指责李春花:“这女人,还说自己男人是汽修厂的工人,我看就是个骗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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